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就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》,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指导、服务、监管和保护制度,更好统筹企业国际化发展与境外投资风险防控。
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对外投资管理范围,将境内企业、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纳入适用主体,并明确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、其他组织实施再投资,也属于对外投资管理范畴。根据投资目的地、所属行业、投资方式及中方投资额等因素,境外投资将继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,其中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等因素的项目,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核准管理。
在备案管理方面,征求意见稿提出,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投资,以及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,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备案;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,拟由注册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。属于管理范围的项目,应在实际投入资产、权益或者提供融资、担保前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。
此外,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境外再投资、重大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完成或终止等环节的信息报告要求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出更高要求。这意味着企业在开展境外设立公司、并购、增资及境外再投资前,需要更加系统地规划投资架构、资金来源、申报路径和实施时间。
展权咨询公司将持续跟进办法修订及后续配套政策,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合规评估、发改委核准及备案、商务部门备案、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变更等服务,协助企业准确把握监管要求,稳健推进全球化布局。

